民間有這樣一句玩笑話: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現實中,有一類人更加可怕,那就是“知識產權流氓”——他們披著知識產權的合法外衣,卻幹著職業碰瓷、敲詐勒索的非法勾當。調查顯示,2016年,超過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且有18%的商家一年被投訴超過5次,嚴重影響到數以百萬計商家的正常生計。(4月8日《法製日報》)
所謂“惡意商標”,就是將各個行業的通用詞、描述詞注冊為商標,然後濫用“通知-刪除”原則展開侵權投訴,以此要挾商家出錢私了。有人將“呼啦圈”注冊為商標,網上網下所有叫“呼啦圈”的商品以及所有銷售呼啦圈的商家,便都成了該商標持有人的潛在投訴對象;有人將“破洞”“一腳蹬”“打地鼠”等注冊為商標,這意味著,商家如果在介紹某款衣服時使用“破洞”字樣,便構成了侵權……說到這裏,你大概就能明白,為什麽多達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為什麽這些“惡意商標”持有人被稱為“知識產權流氓”。
注冊這樣的商標,當然不是為了生產或銷售某種商品,而隻是為了打著合法的旗號進行敲詐勒索,這正是“惡意商標”之“惡意”所在。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商標持有人可以采取“通知-刪除”的方式維護權益,於是這些“惡意商標”持有人,便四處尋找侵權商家展開投訴,最後往往以商家賠錢私了告終——對於網絡商家來說,他們特別在意自己的商品會不會被投訴、下架,即使通過申訴恢複下架商品,也會造成很大的損失。選擇賠錢私了是他們不得已的選擇,也正中了“惡意商標”持有人的下懷。“惡意商標”已然形成一條黑色的產業鏈,將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注冊為商標,實際上構成了“符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不僅損害了數以百萬計商家的利益,而且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鏟除這顆危害市場的毒瘤,需要有關部門雙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