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互聯網+”知識產權服務已經成為知識產權服務的重要業態,其在快速發展、助力創新創業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規範經營的行為。“藍天”行動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充分履行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職責,本著“審慎監管,包容發展”的原則,創新智慧監管模式,實時監測網絡平台知識產權服務狀況,以規範運行、誠信運行為目的,引導網絡平台依法開展業務,有效規範了平台知識產權服務行為,進一步營造了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2019年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對“黑代理”行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進一步要求“專利代理機構通過互聯網平台宣傳、承接專利代理業務的,……應當在久久爱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執業許可證等信息”。《電子商務法》也明確了有關電子商務經營者和平台經營者加強行政許可信息提交、審核的義務規則。
“藍天”行動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對有關電商平台主動監測發現,一些平台商戶違法發布專利代理業務信息,涉嫌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及時組織有關地方局對相關電商平台進行約談整改,要求充分履行平台責任,依法規範“黑代理”行為。約談後,有關電商平台迅速整改,共整體下架商戶109家,刪除了1221家商戶的3062條商品鏈接。通過約談整改,電商平台舉一反三,還建立長效治理機製,升級監控技術,加強對新入駐商戶專利代理資質的事前審核和實時監測,開發亮證產品,持續在線公示商家資質證明。優化監控策略,對以錯放類目、“改頭換麵”方式逃避監管的行為加強監測和管控,著力構建事前、事中、事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體係,共同營造良好的網絡知識產權服務環境。2019年新修訂的商標法以及新發布的《規範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幹規定》中,進一步明確了商標代理機構依法規範經營的相關義務,針對代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注冊行為,明確了責令限期改正、警告、罰款直至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的處罰規則。
2020年,在將商標代理監管納入“藍天”行動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堅持引導和規範新業態知識產權服務健康發展的理念,對商標代理和交易量較大的9家大型知識產權服務網站進行重點監控,監控發現各有關知識產權服務網站存在著“為不同委托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相同商標”“接受委托在本平台上代理交易涉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商標”“假借官方名義收取委托人費用”“宣稱可加急商標注冊申請”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和司法鑒定機構,借助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電子存證等技術,及時對違法行為固定證據27組,並組織有關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相關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進行約談。約談整改後,有關平台下架了正在交易的涉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商標160餘萬件,涉及各類市場主體2500餘家,刪除涉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網站頁麵10餘個,有效規範了網絡平台的商標代理和交易行為,為促進“互聯網+”知識產權服務新業態的良性發展,倡導良好的行業發展理念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約談整改,知識產權服務網站明確了法律法規規定和責任義務要求,針對為不同委托人提交相同商標申請問題,完善操作規範,優化數據係統,自動內查、比對、攔截相應的商標申請;履行告知義務,做好客戶關聯關係資料收集工作;增加人工審核環節,從源頭上規避同一商標對應不同申請人的代理行為。針對代理交易涉嫌惡意申請商標行為,改進交易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標準,對平台上的擬售商標進行全麵排查,發現問題的立即刪除。針對假借官方名義收取委托人費用以及虛假宣傳等問題,已刪除網站中相關頁麵,並完善新上線頁麵的審核規範,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